電商的商標類注冊分析
企業成長初期未來并不明朗,商標該如何選擇呢,既不想錯失良機也不想在上面投資太多,該如何決策呢,怎么用最少的錢獲得最大的利益呢?我們繼續共同來探討,用實際案例具體說明。下面和立華星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的知識吧!
注冊商標前需要明確你的產品屬于哪一類?
原料、未加工的產品或半成品原則上按其組成的原材料進行分類,成品或者半成品按其組成的原材料分類時,如果是由幾種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則上按其主要原材料進行分類;
制成品原則上按其功能、用途進行分類,也可以根據這些制成品的材料或者其操作方式進行分類。
多功能的組合制品可以根據產品中各組成部分的功能或者用途,把該產品的各個部分分在與這些功能和用途相應的不同分類里。
商品構成其他商品的某一部分,原則上與其他商品分在同一類里。但是這種同類商品在正常情況下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電商行業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電子商務的發展是越來越興盛了,所以很多企業都想為自己的電子商務平臺注冊一個商標,這個時候在分類的選擇上就會出現服務項目片面的情況,一個類別無法把電子商務平臺的功能整體的體現出來。
核心類別:
第42類:電子商務平臺的搭建和維護;
第35類:電子商務平臺的展示及廣告功能;貿易業務的專業咨詢,進出口代理,替他人推銷,拍賣,人事管理咨詢;
第38類:電子商務平臺的交流功能,如果可以提供這樣的服 務,則需要在網絡通訊這部分進行注冊;
第39類:物流配送,當然除此之外,如果是利用這個平臺銷售 自己的產品,首當其沖還要選擇相對應的產品來進行注冊。
擴展類別:
第9類:計算機,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計算機周邊設備,電子字典,手提電話,數據處理設備,光學數據媒介,電子出版物;
第41類:(培訓,安排和組織會議,在線電子書籍和雜志的出版,提供在線電子出版物(非下載的),數字成像服務,俱樂部服務(娛樂或教育),(在計算機網絡上)提供在線游戲,健身俱樂部,翻譯,圖書出版)。
立華星小編溫馨提示:在今天的當下很多的商標代理公司、事務所以及個人都認為,像電商類型的APP軟件必須需要第9類計算機軟件的商標;其實并不是的,第九類計算機軟件更多的是面向軟件公司,比如:服裝類型的企業,需要開發自己的APP,只需要擁有對應的25類商標即可。
京東、天貓等電商平臺,其業務和商場、賣場、超市一樣,是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場所,因此,電商平臺企業申請商標首選的類別和商場、超市等商品銷售企業一樣,其對商標的使用,在商品分類中不屬于第9類。
雖然經營中有第38、42類服務項目的業務內容,但電商平臺公司的業務核心屬于第35類,商品銷售企業的商標一般被認為屬于第35類的服務目“替他人推銷”,電商和傳統商業一樣,銷售的是其他企業生產的產品。
因此第35類是所有電商、電銷平臺等必須注冊的大類,否則將會存在侵權或被侵權風險,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品牌負面影響。
“微商”已被正式納入電子商務行業,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的電子商務法草案對電商的主體進行了重新界定,三審稿指出,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以上就是立華星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電商的商標類注冊分析的介紹,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歡迎瀏覽立華星官網。
注冊商標前需要明確你的產品屬于哪一類?
原料、未加工的產品或半成品原則上按其組成的原材料進行分類,成品或者半成品按其組成的原材料分類時,如果是由幾種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則上按其主要原材料進行分類;
制成品原則上按其功能、用途進行分類,也可以根據這些制成品的材料或者其操作方式進行分類。
多功能的組合制品可以根據產品中各組成部分的功能或者用途,把該產品的各個部分分在與這些功能和用途相應的不同分類里。
商品構成其他商品的某一部分,原則上與其他商品分在同一類里。但是這種同類商品在正常情況下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電商行業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電子商務的發展是越來越興盛了,所以很多企業都想為自己的電子商務平臺注冊一個商標,這個時候在分類的選擇上就會出現服務項目片面的情況,一個類別無法把電子商務平臺的功能整體的體現出來。
核心類別:
第42類:電子商務平臺的搭建和維護;
第35類:電子商務平臺的展示及廣告功能;貿易業務的專業咨詢,進出口代理,替他人推銷,拍賣,人事管理咨詢;
第38類:電子商務平臺的交流功能,如果可以提供這樣的服 務,則需要在網絡通訊這部分進行注冊;
第39類:物流配送,當然除此之外,如果是利用這個平臺銷售 自己的產品,首當其沖還要選擇相對應的產品來進行注冊。
擴展類別:
第9類:計算機,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計算機周邊設備,電子字典,手提電話,數據處理設備,光學數據媒介,電子出版物;
第41類:(培訓,安排和組織會議,在線電子書籍和雜志的出版,提供在線電子出版物(非下載的),數字成像服務,俱樂部服務(娛樂或教育),(在計算機網絡上)提供在線游戲,健身俱樂部,翻譯,圖書出版)。
立華星小編溫馨提示:在今天的當下很多的商標代理公司、事務所以及個人都認為,像電商類型的APP軟件必須需要第9類計算機軟件的商標;其實并不是的,第九類計算機軟件更多的是面向軟件公司,比如:服裝類型的企業,需要開發自己的APP,只需要擁有對應的25類商標即可。
京東、天貓等電商平臺,其業務和商場、賣場、超市一樣,是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場所,因此,電商平臺企業申請商標首選的類別和商場、超市等商品銷售企業一樣,其對商標的使用,在商品分類中不屬于第9類。
雖然經營中有第38、42類服務項目的業務內容,但電商平臺公司的業務核心屬于第35類,商品銷售企業的商標一般被認為屬于第35類的服務目“替他人推銷”,電商和傳統商業一樣,銷售的是其他企業生產的產品。
因此第35類是所有電商、電銷平臺等必須注冊的大類,否則將會存在侵權或被侵權風險,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品牌負面影響。
“微商”已被正式納入電子商務行業,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的電子商務法草案對電商的主體進行了重新界定,三審稿指出,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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