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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規分公司如何繳稅
稅收具有強制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任何個人和單位都必須按時繳稅。分公司作為公司的分支機構,在法律和經濟上沒有獨立性,那么分公司應該如何繳稅,相信許多公司對這個問題都有所疑惑,下面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分公司應如何按照新規繳稅。
分公司繳稅的具體方法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的繳稅特征具體表現為:
①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占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②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⑤分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分公司有2種形態:獨立核算的和非獨立核算的。
(雖然說起來有2種不同的形態,但對公司而言,實際拿到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都是一樣的。只是在申請稅務的過程中,填寫的表格內容不一樣而已。)
*獨立核算的分公司,財務是可以獨立核算的,和母公司相對獨立。
*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財務是不獨立核算的,所有的收益和成本都計入母公司帳目。
公司可以自由選擇獨立還是不獨立核算,無需注冊資金。
1、流轉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及附加,沒購領發票,就不用納稅。但是有稅務登記證,就得申報——“零申報”。
2、所得稅可以在當地繳納也可以與總公司匯總繳納。
對于由總公司匯總繳納的,由總公司所在地國稅局開具企業所得稅已在總機構匯總繳納的證明,分公司憑此證明到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相關手續。一般來說,匯總納稅優于獨立納稅,因為總公司和分公司的盈、虧可以相互彌補。
3、機構間移送貨物要繳納增值稅嗎?
(1)機構間移送視同銷售的,分支機構可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函發[1995]473號)
(2)第(1)項所稱的用于銷售,是指受貨機構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經營行為:①向購貨方開具發票;②向購貨方收取貨款。受貨機構的貨物移送行為有上述兩項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未發生上述兩項情形的,則應由總機構統一繳納增值稅。如果受貨機構只就部分貨物向購買方開具發票或收取貨款,則應當區別不同情況計算并分別向總機構所在地或分支機構所在地繳納稅款。(國稅發[1998]137號)(國稅函發[1998]718號)
(3)第(1)項所稱的用于銷售,納稅人以總機構的名義在各地開立賬戶,通過資金結算網絡在各地向購貨方收取貨款,由總機構直接向購貨方開具發票的行為,不具備《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屬機構間移送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受貨機構向購貨方開具發票、向購貨方收取貨款兩種情形之一,其取得的應稅收入應當在總機構所在地繳納增值稅。(國稅函[2002]802號)
關于分公司繳稅的規定已在上述文章為大家詳細解說,分公司分為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需繳納的稅種有流轉稅、所得稅和增值稅。如果你對此還不清楚的話,可以咨詢我們在線客服,或者直接來電免費咨詢我們的專業人士為你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