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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工商管理局公告:補交2016年年度報告
2017年已經過去了一半,有企業的人基本都知道到一定的時間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上交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但是在廣州市仍有部分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未將2016年年度報告提交給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沒有向社會公示,廣州市工商管理局就該情況發出了公告,公告如下——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穗工商管〔2017〕240號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凡2016年12月31日在我市登記注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在2017年6月30日前提交2016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截至6月30日24:00,仍有部分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未按規定報送、公示2016年度報告,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上述規定將其列入了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現就后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凡未提交2016年度報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登錄廣州紅盾信息網(網址:http://www.gzaic.gov.cn/)“年度報告和公示信息填報”補交。對于逾期未補交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據《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規定處理。
二、凡未報送2015、2016年度年度報告且未進行納稅申報的,或未報送2012年度年檢且未公示2013、2014、2015、2016年度報告的企業,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對其作出吊銷營業執照處罰。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7月6日
立華星財務解讀:對于還未提交年度報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盡快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登錄廣州紅盾網補交,不要等到工商管理局依法對其處罰,按時、按要求上交年度報告、公示并進行納稅申報,今日事今日畢,跟著程序和通知走,多注意政策的走向,減少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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