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資訊 > 財稅重點:四大涉稅誤區
財稅重點:四大涉稅誤區
據立華星財務了解,近年來納稅方面的問題越來越頻繁地被管理層提及。我國企業的稅務風險問題和公司老總分不開。其根本原因是公司老總普遍缺乏正確的納稅意識,在企業運作管理中存在著錯誤的涉稅觀念和行為誤區。
誤區一:通過關系解決企業的稅務問題
某房地產公司房產銷售火爆,每年實現3 億元的銷售額,為了規避金額龐大的土地增值稅。
公司老總通過關系與當地稅務局領導“協調”,并達成減免50%土地增值稅的意向,但未取得稅務局下達的正式認可文書,而是采取由上而下的層層打招呼的形式獲得默許,公司會計也未將該筆稅款反映在賬面上。
兩年后稽查局進行稅務稽查,認定該企業應納未納土地增值稅行為屬于偷稅行為,查補欠稅并處罰金多達6000 萬元。面對巨大的稅務損失,老總追悔莫及,不得不思考這樣一個問題:利用關系能最終解決企業稅務問題嗎?
這是中國的現狀,許多企業老總特別是一些大企業老總都有一些社會關系和稅務資源,他們在遇到棘手的涉稅問題時,往往第一反應就是托關系、找路子解決問題。在現實中的確有些問題能以這種方式解決,但往往留有許多看不見的隱患,這種非基于法理的解決方式,最終有可能會付出“亡羊補牢”的沉重代價。
誤區二:財務可以處理好涉稅問題
企業未發生稅務處罰,并不代表企業就沒有涉稅問題。隨著國家稅收征管力度的加強,企業發生涉稅問題的幾率正在增加:一方面,稅法的浩瀚繁雜以及稅收環境的不斷變化,使財務人員很難準確而系統地掌握稅法并及時有效地調整企業的涉稅行為;另一方面,企業老總忙于經營,一般不太關注財務或對財務不熟悉而疏于管理,財務往往片面追求稅負最小,主觀上易于導致偷漏稅行為的發生。雖然企業稅務存在著一定程度的“模糊而又可爭取的節稅空間”,但財務人員沒能及時發現并通過與稅務機關積極溝通以爭取最優惠的稅收界定,這可能使企業財務人員在涉稅問題上力不從心。
在企業財務實踐中,限于時間和精力,財務人員往往不能夠全面理解和把握稅收政策,而過高地要求他們創造性運用稅收政策并進行合法納稅籌劃,幾乎就是一種奢求。因此,當企業遇到棘手的涉稅難題,借助中介機構或專家的智慧和力量往往可以規避風險,正確解決企業稅務問題,這可能是一種最為便利、最為節約的解決模式。
誤區三:請稅務代理就一定可以少繳稅
一些企業老總雖然有請稅務代理專業理稅的意識,但對稅務代理的真正理稅作用的認識還有許多偏差,最普遍的就是認為請了稅務代理后企業納稅就一定比沒請稅務代理要少。在企業老總心目中,被聘請的稅務代理機構通過與稅務局的關系和專業知識技能使企業納稅降低,稅務代理是疏通稅企關系的一個橋梁,稅務代理是幫助企業實現“合理”避稅的工具。
但企業老總沒有意識到,企業納稅的多少,即企業稅負的高低是依據國家的稅法并最終決定于企業自身的經營活動的,并不是企業納稅的多少決定于稅務代理的稅收資源及稅企之間的關系融洽程度。但是,企業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實際生產經營活動,借助于稅務代理的事前籌劃、事中指導、事后減免等專業操作途徑,是可以追求合理降低企業稅負,實現最大化的節稅效益。
誤區四:行政許可法實施后企業就沒有涉稅風險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一系列文件取消和下放了多項涉稅管理項目的審批權,企業的納稅自主權擴大了,納稅審批程序減少了。因此許多企業老總直觀地認為,企業有了更多的納稅事務自由裁量權,企業幾乎就沒有涉稅風險了。其實,這是一種誤解,行政許可法對企業而言是一把雙刃劍,從深度的稅務角度觀察,納稅人的涉稅風險加大了,因為在實際操作中,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在享受自由申報權的同時,也要對納稅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譬如,企業對彌補虧損的處理事項,在彌補虧損審批未取消之前,許多地方稅務局都規定:企業虧損年度的虧損經過中介機構的審計后,由稅務局對企業核發一個彌補虧損認定書,認定企業當年度的虧損數額。彌補虧損審批取消后,稅務局只對彌補虧損的結果進行核實和稽查,對企業虧損的認定差異作出的滯納金及罰款處理就是企業面臨的實實在在的稅務風險。
因此,不論出于何種原因,企業對納稅事務的裁量尺度的把握與稅務局有一定出入或存在較大偏差時,就會面臨被處罰的不利局面。
誤區一:通過關系解決企業的稅務問題
某房地產公司房產銷售火爆,每年實現3 億元的銷售額,為了規避金額龐大的土地增值稅。
公司老總通過關系與當地稅務局領導“協調”,并達成減免50%土地增值稅的意向,但未取得稅務局下達的正式認可文書,而是采取由上而下的層層打招呼的形式獲得默許,公司會計也未將該筆稅款反映在賬面上。
兩年后稽查局進行稅務稽查,認定該企業應納未納土地增值稅行為屬于偷稅行為,查補欠稅并處罰金多達6000 萬元。面對巨大的稅務損失,老總追悔莫及,不得不思考這樣一個問題:利用關系能最終解決企業稅務問題嗎?
這是中國的現狀,許多企業老總特別是一些大企業老總都有一些社會關系和稅務資源,他們在遇到棘手的涉稅問題時,往往第一反應就是托關系、找路子解決問題。在現實中的確有些問題能以這種方式解決,但往往留有許多看不見的隱患,這種非基于法理的解決方式,最終有可能會付出“亡羊補牢”的沉重代價。
誤區二:財務可以處理好涉稅問題
企業未發生稅務處罰,并不代表企業就沒有涉稅問題。隨著國家稅收征管力度的加強,企業發生涉稅問題的幾率正在增加:一方面,稅法的浩瀚繁雜以及稅收環境的不斷變化,使財務人員很難準確而系統地掌握稅法并及時有效地調整企業的涉稅行為;另一方面,企業老總忙于經營,一般不太關注財務或對財務不熟悉而疏于管理,財務往往片面追求稅負最小,主觀上易于導致偷漏稅行為的發生。雖然企業稅務存在著一定程度的“模糊而又可爭取的節稅空間”,但財務人員沒能及時發現并通過與稅務機關積極溝通以爭取最優惠的稅收界定,這可能使企業財務人員在涉稅問題上力不從心。
在企業財務實踐中,限于時間和精力,財務人員往往不能夠全面理解和把握稅收政策,而過高地要求他們創造性運用稅收政策并進行合法納稅籌劃,幾乎就是一種奢求。因此,當企業遇到棘手的涉稅難題,借助中介機構或專家的智慧和力量往往可以規避風險,正確解決企業稅務問題,這可能是一種最為便利、最為節約的解決模式。
誤區三:請稅務代理就一定可以少繳稅
一些企業老總雖然有請稅務代理專業理稅的意識,但對稅務代理的真正理稅作用的認識還有許多偏差,最普遍的就是認為請了稅務代理后企業納稅就一定比沒請稅務代理要少。在企業老總心目中,被聘請的稅務代理機構通過與稅務局的關系和專業知識技能使企業納稅降低,稅務代理是疏通稅企關系的一個橋梁,稅務代理是幫助企業實現“合理”避稅的工具。
但企業老總沒有意識到,企業納稅的多少,即企業稅負的高低是依據國家的稅法并最終決定于企業自身的經營活動的,并不是企業納稅的多少決定于稅務代理的稅收資源及稅企之間的關系融洽程度。但是,企業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實際生產經營活動,借助于稅務代理的事前籌劃、事中指導、事后減免等專業操作途徑,是可以追求合理降低企業稅負,實現最大化的節稅效益。
誤區四:行政許可法實施后企業就沒有涉稅風險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一系列文件取消和下放了多項涉稅管理項目的審批權,企業的納稅自主權擴大了,納稅審批程序減少了。因此許多企業老總直觀地認為,企業有了更多的納稅事務自由裁量權,企業幾乎就沒有涉稅風險了。其實,這是一種誤解,行政許可法對企業而言是一把雙刃劍,從深度的稅務角度觀察,納稅人的涉稅風險加大了,因為在實際操作中,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在享受自由申報權的同時,也要對納稅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譬如,企業對彌補虧損的處理事項,在彌補虧損審批未取消之前,許多地方稅務局都規定:企業虧損年度的虧損經過中介機構的審計后,由稅務局對企業核發一個彌補虧損認定書,認定企業當年度的虧損數額。彌補虧損審批取消后,稅務局只對彌補虧損的結果進行核實和稽查,對企業虧損的認定差異作出的滯納金及罰款處理就是企業面臨的實實在在的稅務風險。
因此,不論出于何種原因,企業對納稅事務的裁量尺度的把握與稅務局有一定出入或存在較大偏差時,就會面臨被處罰的不利局面。
立華星財務目前全國各地均有分公司以及合作機構辦理各種財稅業務,我司業務涵蓋:公司注冊,代理記賬,商標注冊,工商變更,進出口權,出口退稅代辦等多元化業務,如有需要可撥打電話18820806866(微信同號),或點擊【在線咨詢】。
- 03/08 [行業] 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有什么作用
- 03/08 [行業] 創業項目成功與否,關鍵取決于哪些因素
- 03/08 [政策] 如果要開創公司,會面臨哪些問題呢
- 03/08 [政策] 如何委婉拒絕別人的投資項目
- 03/07 [政策] 經營范圍的名稱涉及到前置審批的情況
- 03/07 [行業] 公司注冊資本多少以上能冠省名
- 03/07 [政策] 公司拿我的卡走賬對我有影響嗎
- 03/04 [行業] 發票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區別
- 03/04 [行業] 怎么判斷寫字樓能不能注冊公司
- 03/04 [行業] 未分配利潤和留存收益一樣嗎

猜你喜歡
- 如何躲避創業路上遇到的財稅坑 (0) (2428)
- 企業采取促銷方式時涉及的財稅 (0) (3439)
- 對于財稅小白的3個誤區解答 (0) (1941)
- 公司注銷需要注意哪些財稅問題 (0) (1433)
- 公司初創,老板這些財稅知識務必了解一下 (1) (3121)
- 小額貸款公司的財稅如何處理 (1) (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