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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取現最低還款額待遇將成歷史
對于銀行將信用卡預借現金全額納入最低還款額的做法,分析人士表示,在取現額度上調后,風險相應加大,所以對于還款要求有所提高。下面和小編一起了解一下最新的資訊吧!
一家股份制銀行公告稱,自2018年2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取現額將全額計入當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也就是說,透支取現不再享受最低還款額待遇。
據了解,此前不少銀行信用卡最低還款額只計入預借現金交易款的10%。上述股份制銀行的客服人員表示,賬單日在2018年2月1日(含)之后,需全額還款的取現交易可能發生在2018年1月甚至更早以前,需要持卡人提前做好資金安排。
事實上,調整信用卡預借現金政策的并非只此一家銀行。農業銀行客服人員也表示,自2017年12月17日起,金穗準貸記卡透支取現時,累計透支金額最高不超過總授信額度的50%。信用卡透支取現額將全額計入當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
工商銀行也規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每期賬單中的透支轉賬、透支取現額將全額計入該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含2017年11月5日前已成功辦理的透支取現、透支轉賬金額)。據工商銀行工作人員介紹,此前銀行信用卡最低還款額只計入預借現金交易款的10%。
上述銀行公告顯示,調整的原因是銀監會下發的《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銀監辦發〔2017〕49號)。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根據監管規定,“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原則上不享受免息還款期或最低還款額待遇。持卡人確實有需要對預借現金業務申請分期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重新評估持卡人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的基礎上,簽訂業務合同,并在信用卡總授信額度中相應扣減該筆預借現金業務總金額”。
防控風險
對于銀行將信用卡預借現金全額納入最低還款額的做法,分析人士表示,在取現額度上調后,風險相應加大,所以對于還款要求有所提高。
實際上,從2016年開始,信用卡透支取現的額度開始進入調整階段,而柜面渠道透支取現額度更是歷經三級跳。目前,銀行通過ATM透支取現普遍執行1萬元標準,通過柜面透支取現則步入自主制定限額的階段。根據2017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新規,信用卡持卡人通過ATM辦理預借現金提取業務的每卡每日累計限額由2000元提高至1萬元,持卡人通過柜面辦理現金提取業務每卡每日限額由發卡機構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
至此,通過ATM透支取現執行1萬元規定,而通過柜面透支取現則步入銀行自主制定限額的階段。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趙卿表示,信用卡取現業務實際上類似于現金貸款,因為目前很多銀行對信用卡取現的額度有所上調,因為信用卡取現利率較高,同時,銀行還有手續費收入,對銀行來說,是比較可觀的收入。在取現額度上調后,風險也相應加大,所以對于還款要求有所提高。同時,最低還款額的設置實際上放大了借款的杠桿,比如借1000元,每月只要最低還200元,實際上有5倍的杠桿。
資金用途仍難監控
有分析人士指出,部分商業銀行金融機構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出現授信額度過高、違規降低利率、違規套用消費貸款利率、信用卡貸款違規用于非消費領域等問題,收緊預借現金的還款將有利于預借現金業務風險防控。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多家銀行在公告中也提到,信用卡預借現金的用途。如中國建設銀行規定,通過銀行預借現金(包括現金提取、現金轉出等業務)獲得的資金只能用于消費領域,包括家庭耐用品消費、旅游消費、家居裝修、助學進修、醫療保健等,不得用于生產經營、投資等非消費領域(包括但不限于購房、股票、期貨、理財、P2P借貸及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浙江民泰商業銀行規定,對于單筆或單日累計透支金額30萬元(含)以上的交易,要求持卡人提供真實的資金用途證明以確保卡片透支消費或預借現金,用于合法、合規、合理的消費領域。持卡人提供用途的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大件耐用消費品、旅游、教育、購車等消費用途發票或憑證等。
在信用卡市場資深研究人士董崢看來,預借現金的監管還是從現金貸監管的角度來界定,取現后的消費相較于刷卡消費的監管難度要大很多。
趙卿也表示,因為信用卡取現后,對于資金用途比較難監控,目前主要是防止現金貸款流入房地產,所以一些銀行會要求對于單筆或單日累計透支金額超過一定額度的,要求持卡人提供真實的資金用途證明以確保卡片透支消費或預借現金,用于合法、合規、合理的消費領域。但從實際操作上看,還是比較難監控的。
在對預借現金的使用上,趙卿進一步提醒,信用卡取現和信用卡透支區別較大,一般取現沒有免息期,除了按照取現額的1%-3%收取手續費外,每日會收取萬分之五左右的利息,按月收取復利,年利率大概20%左右,所以,借款利率是很高的。同時,取現額度并不是信用卡的刷卡額度,一般是有一定比例的,比如30%或者50%,每日取現金額也有上限。
一家股份制銀行公告稱,自2018年2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取現額將全額計入當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也就是說,透支取現不再享受最低還款額待遇。
據了解,此前不少銀行信用卡最低還款額只計入預借現金交易款的10%。上述股份制銀行的客服人員表示,賬單日在2018年2月1日(含)之后,需全額還款的取現交易可能發生在2018年1月甚至更早以前,需要持卡人提前做好資金安排。
事實上,調整信用卡預借現金政策的并非只此一家銀行。農業銀行客服人員也表示,自2017年12月17日起,金穗準貸記卡透支取現時,累計透支金額最高不超過總授信額度的50%。信用卡透支取現額將全額計入當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
工商銀行也規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每期賬單中的透支轉賬、透支取現額將全額計入該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含2017年11月5日前已成功辦理的透支取現、透支轉賬金額)。據工商銀行工作人員介紹,此前銀行信用卡最低還款額只計入預借現金交易款的10%。
上述銀行公告顯示,調整的原因是銀監會下發的《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銀監辦發〔2017〕49號)。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根據監管規定,“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原則上不享受免息還款期或最低還款額待遇。持卡人確實有需要對預借現金業務申請分期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重新評估持卡人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的基礎上,簽訂業務合同,并在信用卡總授信額度中相應扣減該筆預借現金業務總金額”。
防控風險
對于銀行將信用卡預借現金全額納入最低還款額的做法,分析人士表示,在取現額度上調后,風險相應加大,所以對于還款要求有所提高。
實際上,從2016年開始,信用卡透支取現的額度開始進入調整階段,而柜面渠道透支取現額度更是歷經三級跳。目前,銀行通過ATM透支取現普遍執行1萬元標準,通過柜面透支取現則步入自主制定限額的階段。根據2017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新規,信用卡持卡人通過ATM辦理預借現金提取業務的每卡每日累計限額由2000元提高至1萬元,持卡人通過柜面辦理現金提取業務每卡每日限額由發卡機構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
至此,通過ATM透支取現執行1萬元規定,而通過柜面透支取現則步入銀行自主制定限額的階段。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趙卿表示,信用卡取現業務實際上類似于現金貸款,因為目前很多銀行對信用卡取現的額度有所上調,因為信用卡取現利率較高,同時,銀行還有手續費收入,對銀行來說,是比較可觀的收入。在取現額度上調后,風險也相應加大,所以對于還款要求有所提高。同時,最低還款額的設置實際上放大了借款的杠桿,比如借1000元,每月只要最低還200元,實際上有5倍的杠桿。
資金用途仍難監控
有分析人士指出,部分商業銀行金融機構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出現授信額度過高、違規降低利率、違規套用消費貸款利率、信用卡貸款違規用于非消費領域等問題,收緊預借現金的還款將有利于預借現金業務風險防控。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多家銀行在公告中也提到,信用卡預借現金的用途。如中國建設銀行規定,通過銀行預借現金(包括現金提取、現金轉出等業務)獲得的資金只能用于消費領域,包括家庭耐用品消費、旅游消費、家居裝修、助學進修、醫療保健等,不得用于生產經營、投資等非消費領域(包括但不限于購房、股票、期貨、理財、P2P借貸及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浙江民泰商業銀行規定,對于單筆或單日累計透支金額30萬元(含)以上的交易,要求持卡人提供真實的資金用途證明以確保卡片透支消費或預借現金,用于合法、合規、合理的消費領域。持卡人提供用途的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大件耐用消費品、旅游、教育、購車等消費用途發票或憑證等。
在信用卡市場資深研究人士董崢看來,預借現金的監管還是從現金貸監管的角度來界定,取現后的消費相較于刷卡消費的監管難度要大很多。
趙卿也表示,因為信用卡取現后,對于資金用途比較難監控,目前主要是防止現金貸款流入房地產,所以一些銀行會要求對于單筆或單日累計透支金額超過一定額度的,要求持卡人提供真實的資金用途證明以確保卡片透支消費或預借現金,用于合法、合規、合理的消費領域。但從實際操作上看,還是比較難監控的。
在對預借現金的使用上,趙卿進一步提醒,信用卡取現和信用卡透支區別較大,一般取現沒有免息期,除了按照取現額的1%-3%收取手續費外,每日會收取萬分之五左右的利息,按月收取復利,年利率大概20%左右,所以,借款利率是很高的。同時,取現額度并不是信用卡的刷卡額度,一般是有一定比例的,比如30%或者50%,每日取現金額也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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